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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

全权代表大会选举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无线电通信部门(BR)、电信标准化部门(TSB)和电信发展部门(BDT)各局的主任以及12名无线电规则委员会(RRB)委员。 (见《组织法》第55和第56款及第62和第63款)。

全权代表大会亦选举将构成下一届国际电联理事会的48个理事国(见《组织法》第54款和第61款)。

时间期限和程序
根据《国际电联大会、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》第170款,候选人资料必须在大会前第28天(即2022年8月29日(星期一))23时59分(日内瓦时间)之前寄达秘书长。

关于选举和选举程序的详细信息,请参见《公约》第2条和《国际电联大会、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》第三章(亦可见第21/41号通函)。

关于选举程序的介绍可参见此处

道德准则
理事会2018年会议通过了关于候选人竞选活动的道德准则,随后理事会2021年会议再次予以认可。这些准则可参见此处

《国际电联新闻》候选人采访
《国际电联新闻》将在2022年8月底候选人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之后,请所有候选人提交关于其候选人资格问题的回答。关于各个职位的问题以及流程信息:秘书长副秘书长无线电通信局主任电信标准化局主任,以及电信发展局主任

表决权
为能够在全权代表大会上完全行使主权,各成员国必须确保拥有《组织法》第169和第210款规定的表决权,并且代表他们出席2022年全权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得到《公约》第325款和第327至第331款规定的正式授命(另见证书部分)。